宇桥生态科技产业园三期及滁河干渠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1-02
项目名称 | 宇桥生态科技产业园三期及滁河干渠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原海螺水泥厂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27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纪晓彦 |
联系人 | 郜赛 | 联系电话 | 182****8456 |
项目投资(万元) | 137390.8 | 环保投资(万元) | 14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2-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6 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项中其他处置方式日处置能力10吨以下1吨及以上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主要为滁河干渠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及宇桥生态科技产业园三期。西起世纪西路,****北路,北启双墩路,南临**路。围绕**县海螺水泥厂旧址场地分布于滁河干渠两岸,用地约42.7公顷(640亩)。项目区内宇桥生态科技产业园三期总占地221.43亩,总建筑面积约28.58万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雨污分流、管道收集、化粪池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废水收集采取沉淀设施沉淀后,会用作施工用水,不外排 | ||
固废 | 环保措施: 运营期间居民生活垃圾及配套用房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商铺商业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理,不可回收部分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期挖掘产生的土方以及弃渣,由施工****市容局渣土办联系外运。在渣土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B12523-2011)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避免施工扰民扰教学事件的发生;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禁止在午间12: 00-14:00和夜间特别是 晚上22: 00-6: 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 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以免影响施工场地附近居民;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的方法加以缓解,并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生源叠加影响。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以缓解噪声影响。运营期,通风机、排风机设置减振降噪装置,同时排风口安装消声器或消声百叶窗;变压器、燃气调压柜设备置于专门设备房内,设置安装减振基座:.加压水泵设备置于专门设备房内,安装减振基座,给水管道穿墙和楼板时,周围缝隙应做隔振处理。为减小外环境对本小区居民的噪声影响,门窗设置中空隔声玻璃。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加强植树种树,提高项目区绿化率,绿化美化环境 | ||
承诺:**** 纪晓彦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纪晓彦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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