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 622.635300 万元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公司 | |||
大石街石北路644号巨大创意产业园15栋4层08号 | 所在地区**省 - **市 | ||
何芊 | 成立时间2006-11-13 | ||
6906.900000 (人民币) | 企业类型****公司 | ||
国有参股企业 | 所属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914********518435P | 经营规模中型 | ||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雕塑工艺品制造;物流代理服务;金属工艺品制造;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通讯设备修理;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 |||
656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 ||
9 | 股份总数****9000 |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1 | 何芊 | 55.8419 | ****9400 |
2 | 何蕾 | 20.2085 | ****7801 |
3 | **博众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1515 | ****5000 |
4 | 杨钒 | 4.2424 | ****199 |
5 | **君瓴明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445 | ****100 |
6 | **** | 0.5555 | 383700 |
7 | 沙从东 | 0.2172 | 150000 |
8 | 宋芳 | 0.1937 | 133800 |
9 | 唐海连 | 0.1448 | 100000 |
24010.300000 | 91.070000 | 133.380000 | |
16978.330000 | 8360.730000 | 8617.600000 |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3-12-31 | 24010.300000 | 91.070000 | 133.380000 |
年报 | 16978.330000 | 8360.730000 | 8617.600000 |
否 |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否 | |||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6906.9万元,实收资本为6906.9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 38.37万元,实缴出资38.37万元。 2.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业评资字[2024]第09-AZ0033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10-8号)及法律意见书(2023-PYCT-YWKJ-01 号)。 3.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资金用途”。 2.3****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811********01441804 开户行: 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6.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6.2****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1 开 户 行: ****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2)受让方应按《****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支付交易服务费用。 (3)标的企业为**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为**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合格投资者,并已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立交易账户,上述书面承诺作****交易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的附件材料。 (4)标的企业为**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需按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规则要求办理股份交割等后续工作,受让方须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5)标的企业为**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本次交易需遵守《****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9.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0.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 |||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