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中对于样品的描述与招标文件附件(excel文件)所提供的样品描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附件(excel文件)所提供的样品、材质描述为准。
2.招标文件附件(excel文件)中线形图和招标文件附件(excel文件)中样品、材质描述有出入的以招标文件附件(excel文件)中样品、材质描述为准。
3.对于深化设计方案的描述,投标人可以提供全景图或效果图。
4.标项二清单序号90的样品描述修改:1、面材:0.6mm厚优质天然胡桃木木皮;2、台面:主台面为木皮,台面中含走线通道,包含集成模块(电源);3、基材:桌面采用优质环保中密度纤维板;4、油漆:采用优质水性底漆及面漆;5、封边:采用优质实木封边条;6、桌脚:金属脚架。
序号 | 提疑 | 答复 |
1 | 质疑事项 1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P7开始的“第二章,采购技术需求”,此部分内容应该是针对整个采购项目三人标段的产品技术需求。但在P8的“2.产品技术参数、检验、质量评定要求“中规定:”除本章第1条供货范围“表2-“表 2-2”和“表 2-3”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本采购项目所需的3产品,应当符合本条表 2-4、表2-5 的相应规定“。 上述文字中表明,在表2-4与2-5中的相应规定,是适用于本项目三个标段的产品。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 表2-4,表2-5的要求是宽泛的要求,具体还需按照每个标段的具体家具类型区别选择适用的规范要求。 |
2 | 质疑事项 2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P8的表2-4中,序号4、5、6、7四项技术要求,及招标文件P13表2-5中检验方法要求,符合标准中均引用的是”GB/T 39390-2023定制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中的相关内容。这是否决定了标段二****餐厅配套家具“与标段三的”员工办公用椅、大会议室堆叠椅及安装、质保等配套“的产品技术要求,也是要按照标一的定制家具要求执行但这二个标段的产品明显不是定制类家具,请问是否招标文件内容有误还是我方理解有误请给予说明或更正。 | 针对定制类家具的规范要求只针对定制类家具,其他类型家具无需执行。 |
3 | 质疑事项 3 质疑内容:P11的表 2-4中,“序号9表面理化性能“引用的技术标准中,”儿童家具、竹制家具、弹簧软床垫“这三项标准涉及的产品并未在本次项目采购范围内看到,请给予澄清。 | 未涉及的规范无需执行。 |
4 | 质疑事项 4 质疑内容:表 2-4中最后一列“验收值“,在每个技术项目的对应位置均标明”以保证值为主“,是否理解为在标书中如对这部分要求作技术响应时,只需在表格中作出技术参数能响应的承诺,而并非要提供实际检测报告来作依据 | 技术响应时,供应商可以以承诺或检测报告的形式证明。但是在最终验收时,均需要以检测报告为准。 |
5 | 质疑事项 5 商提供术项自的家具产质疑内容:招标文件P13的“2.2产品检验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家具产品检验,应当包括检验方法、检验程序、检验规则、检验分类、过程检验、出厂检验、交付检验和约定检验。” 请问,这条要求供应商提交的是什么是产品检验报告,还是工厂内部生产过程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检验程序与方法请给予说明。 | 整个交付阶段的检验程序需要按照招标文件和GB/T 39390-2023的要求执行。具体提供的检验材料包括检测报告,各个检验阶段的检验手续等。 |
6 | 质疑事项6 质疑内容:P19-22的“4.3安装过程”与“4.4验收”中,很多条的文字描述中出现前后重复的文字,或者仅更改了个别文字大部分相同,验收中的内,请问是否内容有误容开头还是用“安装” 例如:在4.3中出现:“--穿工作服,佩戴证件,并向采购人或其使用部门出示证件,以便采购人或其使用部门确认身份; --安装完毕后,再次告知采购人或其使用部门家具的使用方法、保养知 识及注意事项;--安装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及时与采购人或其使用部门沟通并处理:” 而在4.4中出现:“--穿工作服和佩戴证件,并向采购人或其使用部门出示证件确认身份; --向采购人或其使用部门介绍安装方法、安装要求、工期等并征得其认可; --安装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及时与采购人或其使用部门沟通并处理: 验收过程非安装过程,前后内容不可能完全相同,请给予更正说明。 | 1.4.4中出现的“--穿工作服和佩戴证件,并向采购人或其使用部门出示证件确认身份; --向采购人或其使用部门介绍安装方法、安装要求、工期等并征得其认可; --安装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及时与采购人或其使用部门沟通并处理:”等内容为验收过程中对于安装过程中服务质量的验收。 2.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7 | 质疑事项 7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 P33第二章采购需求“9.材料品牌表”后面的备注项“注:1.E0 级环保标准,甲醛释放量<0.5mg/L或≤5mg/100g,静强度>20Mpa,弹性模量> 2200Mpa,吸水厚度膨胀率≤10%,含水率为4-13%,达到GB/T9846-2015《胶合板》、GB/T18580-2017和GB/T 35601-2017 HJ571-2010 标准。” 甲醛释放量≤0.5mg/L 或≤5mg/100g这二个标准值,还是老版 GB18580-2001版的规定,对应的检测方法是干燥器法、穿孔萃取法,且还是行业内自定义的“EO”级,在原有的国家标准中并没有明确E0级标准。直到后面发布的GB18580-2017标准中,提高了甲醛释放限量要求,规定甲醛释放限量值E1级(≤0.124 mg/m ),统一甲醛检测试验方法为“1m3 气候箱法”,取消了干燥器法、穿孔萃取法两种甲醛检测方法。以及再后面的“GB/T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标准,进一步将甲醛释放限量值升级到了E0级Enfe 级. 故此处建议更正为:甲醛释放量符合E0级要求(≤0.05mg/m3)。 | 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准。 |
8 | 标段二样品,四层餐椅(清单序号17)和五层包厢餐椅(清单序号31)材质要求是布艺或麻绒面料,若提供优于招标要求的皮革材质是否可以 | 供应商可以提供清单要求以外的材质。 |
9 | 标段二样品,四层餐桌(清单序号18)台面板要求是 ABS 封边,但工艺要求是 45°斜边,一般多层板 45°斜边都是采用清漆或木蜡油封边处理更加美观,是否封边工艺上可以采用清漆或木蜡油处理。 | 供应商可以采用自己认为更加合适的处理工艺。 |
10 | 标段二样品 主管桌(清单序号75),样品的木饰面颜色是否需要跟现场装修颜色统一(若与装修颜色统一需贵方提供颜色色板),****公司方案效果图来制作,或者颜色不作为评审依据,各家自行提供 | 供应商可以在采购人清单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建议和修改。 |
11 | 标段二样品 员工桌(含固定柜)(清单序号76),屏风工位****公司方案效果图来制作,或者颜色不作为评审依据,各家自行提供清单中的图片式样有带床柜,技术说明中没有明确需要带床柜,床柜是否需要提供请明确, | 1. 参照序号8,9,10的回复。 2. 是否需要配置床柜请供应商自行考虑。 |
12 | 标段三 招标文件 45-46页中关于4把椅子样品的材质描述和招标清单中的材质说明不一致,以哪个为准清单中序号4办公椅底盘机构为线控自重力网篮机构,何为网篮机构,行业内没这个专业说法。 | 1. 参照招标文件澄清中1和2的回复。 2. 清单中序号4办公椅底盘机构为线控自重力机构。 |
13 | 各标段家具样品的颜色是参照设计效果图,还是投标人自行设计 | 效果图仅作为参考。 |
14 | 送样要求是2025年1月20日17:00之前,文件中提到提早提供视为未提供样品,请明确可以送样的具体时间,因临近年底,方便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 | 送样时间为2025年1月19日上午8点30分至2025年1月20日17点00分。 |
15 | 对于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数量不足或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凑数的样品,老旧的样品等)的投标人,是否为拒绝投标。 | 不提供,少提供,乱提供,错提供等均不作为否决投标的理由。 |
16 | 为展示出样效果,出样样品数量投标人是否可以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数量基础上合理增加,例如员工屏风工位出T型位或F型位(2人组屏风),标段三的职员椅提供 2-3款的款式等 | 1.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清单提供样品,不允许增加样品数量和种类。 2. 现场摆样时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清退多余的样品,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
17 | 招标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3.本次交易一般规则 3.8 响应文件装订和份数中提到: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我单位对其中响应文件要求分开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但是招标文件提供响应文件格式只有第七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附件,整合了资格审查、商务和技术格式的响应文件组成,没有单独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格式,对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格式编制存在疑问。 请贵单位以资格审查文件包括:(1).(2).(3). 商务文件包括:(1).(2).(3). 技术文件包括:(1).(2).(3).进行解答,谢谢! | 1.资格审查文件: (1)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内的所有内容。 2.商务文件: (1)第五章评审办法,第1.1款初步评审内除了资格要求的内容。 (2)报价内容 3.技术文件: (1)第五章评审办法,第1.2款确定入围供应商,技术评审因素。 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文件编制的美观性和严谨性。 |
18 | 1、我司是否可以提供优于本次招标参数的产品 2、资信部分,供应商综合实力这个评分项是否可以增加增值服务,且明确具体内容 | 1.参照序号8,9,10的回复。 2.可以。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