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1-02
项目名称 | ******局118台报废车辆分标的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10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转让的118台报废车辆,现存放于**区保健路99号、**区万宝镇万友村,具体位置咨询转让方。 标的一74台:66570元、标的二42台:30870元、标的三2台:2100元。 | |||
标的名称 | 标的1:74台报废车 | ||||
转让底价 | 标的1:66570.0元 | ||||
标的名称 | 标的2:42台报废车 | ||||
转让底价 | 标的2:30870.0元 | ||||
标的名称 | 标的3:2台报废车 | ||||
转让底价 | 标的3:2100.0元 | ||||
报价情况 | 报价 | 标的一74台:66570元、标的二42台:30870元、标的三2台:2100元 | | | |
现场报价日 | 2024-12-26 | ||||
报价机构 | **市天华****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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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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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276967W 法定代表人:尹喜峰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应满足报废物资回收、再生物资回收、电器回收等。 3、意向受让****交易所****公司提交有效报名材料。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因本次转让的报废车辆,受让方受让成功后,需对报废车辆依法依规进行报废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拆解回收、对报废车辆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注销证明等报废手续,未依法依规处理产生的违法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须为**市区****省商务厅颁发的资格认定书的企业法人,且须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商函2020年257号)文件中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7、受让方须到报废车辆存放地自提标的并负责本次转让标的的拆解回收及运输并承担一切费用。 8、受让方拆解回收标的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 |
标的交割 | 1、标的报废车辆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交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与受让方协商解决,****交易所****公司无关。 8、对于车体有原使用单位喷绘图案的车辆,转让成交后如须去除喷绘图案,恢复车辆原样,则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5、本项目标的交易保证金均不转为成交价款,完成车辆报废程序并在相应部门出具报废证明其他材料后,原路无息退还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025-1-3 09:00 至 2025-01-10 16: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2000.00元/标的 1、在签订《标的交割单》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可转为成交价款. 三、意向受让方须用本企业(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不可他人代缴。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20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1月3日 09:00 至 2025年01月13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此项目的服务费收费比例以此为准:报废车辆转让项目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款的5%进行收取;其余项目成交金额在10000元(不含)以下的,不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的,按照成交金额的5%收取服务费。上述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区保健路99号、**区万宝镇万友村。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1月3日09:00至2025年1月9日16:00(工作时间)到标的现场(详询公告下方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进行现场勘察,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受让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并取得《现场查看确认书》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时间。)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邢先生,186****2571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吉女士,****0011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街1号 | |
其他 |
附件:74台明细.xlsx 附件:42台明细.xls 附件:2台明细.xlsx 附件:现场查看确认书----车辆.docx 附件:声明书(法人或其他组织).docx 附件:协议书(法人或其他组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