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 | 八郎镇陶克陶胡村、粮店村 | **** | **省顺薪顺达****公司 | 该项目位于八郎镇陶克陶胡村、粮店村,海勃日戈**勃日戈村、**坡村、旱龙坑村,拟对4.7万亩中低产田(旱田)进行改良、施肥量约4700t,拟**均单井出水量32m3/h的深机井285眼(井深约100m),取水量约为98.7万m3/a(3.525万m3/d),拟**泥路面机耕道路17.038km,修建10kV架空线路19.812km、10kV电缆线路18.997km、0.4kV电缆线路87.444km,配套修建30kVA变压器17台、50kVA变压器41台、80kVA变压器44台及100kVA变压器11台。 |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 2.施工期产生的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排入防渗泥浆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 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保养机械车辆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行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期产生的钻井泥浆干化后,用于道路回填;岩屑用于铺垫田间道路;临时沉淀池产生的沉淀固废全****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农药废包装瓶应当及时收集并交****回收站(点)回收,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变压器油,直接排到箱式变压器底部密封的钢槽,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暂存。 5.施工时剥离表土,单独堆放,主体工程结束后,将表层土壤进行回填,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