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中心云岭路(**路-裕溪路)、水西路(梅岭路-云岭路)道路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2-2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心云岭路(**路-裕溪路)、水西路(梅岭路-云岭路)道路工程监理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招标文件P54页第五章 磋商与评审办法中9.2详细评审中人员配备: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市政道路相关专业)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投标人拟配备的其他人员中,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具备一级建造师(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道路相关专业)的,每提供一类证书的得2分,满分6分。
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上述人员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计分一次。
疑问1:相关专业是指招标文件要求专业和投标文****建设部、水利部、交通部等不同行业(部门)定义的具备同一或类似功能的专业关系,或要求专业的功能涵盖在配备专业之中。例如:建设部的市政公用工程与交通部的道路与桥梁工程、绿化(要求专业)与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配备专业)均为相近专业。投标人提供“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职称是否满足“市政道路相关专业”职称要求
答:予以认可,响应文件中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
本项目磋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延期至:2025年01月07日09时00分。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裕溪路441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161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2****中心综合楼7楼
联 系 人:钟工
电 话:0551-****8360
****
2025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