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公司油库配套 码头迁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区**镇三岔堤村,资水右岸;属**港**港区中石化港点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4369.88万元在**省**市**区**镇三岔堤村建设油库配套码头迁建工程。该项目位于**镇三岔堤村资水右岸(下距益常高速公路资水特大桥约1.4公里,上距****潭千吨级码头约1.6公里),设计年吞吐量38.5万吨/年,其中汽油26.1万吨/年、柴油12.4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1个2000吨级液体散货泊位,总长度140米,采用浮码头结构型式,前沿设1艘趸船作为船舶靠泊装卸作业平台(主尺度为70m×12m×2.0m),趸船系留方式为自抛锚,趸船与墩台之间采用48m×5.5m活动钢引桥连接,墩台与大堤采用固定引桥连接,采用钢引桥管廊跨提。码头水下疏浚量8539 m3,泊位岸线范围(140m范围)采用抛石护坡,抛石厚600mm,码头输油管道及给排水、通信、电缆管线沿引桥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疏浚产生的砂石严格按照《自然**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中要求“由所在地的自然**主管部****人民政府组织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处置”。施工期应定期洒水抑尘,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船舶污水经收集后交由有船舶****公司外运处理,禁止直排资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后方油库现有生活设施。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防止二次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过程中加强输油管线及接口的维护管理,保证油品油气不泄漏。管道阀门处逸出的有机废气、到港船舶发动机产生的燃油废气采用无组织形式排放,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燃油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到港船舶含油废水、压舱废水、码头初期雨水、冲洗废水等。到港船舶含油废水应经船舶自备的油水分离隔油预处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压舱废水通过污水管道输送至后方油****处理站进行处理;码头初期雨水、冲洗废水经趸船甲板四周的环形地沟流向收集舱收集后,通过污水管道输送至后方油****处理站进行处理。码头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输送至后方油库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到港船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应交由专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接收处理。后方油库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建设运行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加强船舶管理,采取限速、禁鸣的措施,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船舶生活垃圾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转运处理。码头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含油手套及抹布、污水处理站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依托后方油库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码头位于资水**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核心区,应合理布置施工期,避开鱼类繁殖期,切实保护鱼类产卵繁殖。建立生态保护沟通协调机制,落实生态补偿经费来源,建立增殖放流制度,设置人工鱼巢,落实水生生态监测及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等生态补偿措施,保护水生生物生境。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场地修复。 (八)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齐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强化船舶污染事故防范措施,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禁止向水体排放残油、废油、倾倒船舶垃圾。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302 通讯地址:**市迎宾路555****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