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联业务代维服务**泰宏份额增补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本次采购内容为省内1443个通信站址智联业务设备维护服务。
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426882.08元,含税金额:452495.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
实施地点:****区、**区、**区、**口区、旅顺区 ;****区、西**、**市;**清原县、新**;**桓仁;****市、宽甸共计5个地市、13个行政区县。
服务标准:本项目要求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相关规范要求。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作为**省分公2023-2024 年智联业务代维服务项目中**、**、**、**、**5个地市13个区县的代维服务商,该供应商熟悉上述区域内相关业务,上期服务评价良好,同时为避免该区域短期内频繁更换服务商,也为保证服务质量稳定性及工作延续性,拟于综合代维招标3个月空档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进行采购。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3修订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用要求第1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进行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2025年1月3日至 2025年1月6日,共4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子巍
电话:183****8536
电子邮箱:****@163.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