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关于漓江路(峨眉山路-S325)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名称 | 【项目建议书】关于漓江路(峨**路-S325)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索引号 | ****17922/2025-00007 | 分类 | 重大项目 其他 批复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04 |
文号 | **发改投资〔2024〕100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
时效 |
【项目建议书】关于漓江路(峨**路-S325)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漓江路(峨**路-S325)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开发区,北起峨**路,南至S325,与现状太行山路相交。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提升改造漓江路(峨**路-S325)长约2860m(其中相交太行山路宽50m),路基宽约30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km/h。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配套建设路灯、综合管线及绿化工程等。
五、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7900万元,资金来源由高新区财政解决。
六、招标方案:项目建设要严格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区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招标,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详见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七、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是:****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12024XS****444号)。
八、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要求,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九、请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落实招标及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请报我局开展项目验收。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宿****改革局
2024年12月4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