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9线乐都至平安段公路改扩建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3300MA759NXJ17 | 建设单位法人:马小军 |
王海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城**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国道109线**至**段公路改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经度:102.12396,102.40823,102.44943,102.5441 纬度: 36.5007,36.46225,36.4595,36.4338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9-30 |
东环〔2017〕27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91200 |
1633.68 | 运营单位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3300MA759G197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国****公司 |
911********93393X4 | 验收监测单位:**天诚****公司 |
****3000MA755UPF54 | 竣工时间:2024-06-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xxgk/notice/content_2390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改扩建109线采用一级公路建设标准,G6改线采用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路基宽度根据不同路段分别采用80km/h、60km/h,25.5m、33m和36m;2、总长53.145km(主线)+3.325km(连接线) | 实际建设情况:1、采用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路基宽度根据不同路段分别采用60km/h、80km/h,25.5m、33m、36m;2、总长46.643km(其中****5.784km****政府单独实施) |
1、取消G6改线,其他不变;2、主线减少6.502km,取消连接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内的线路、服务区等 | 实际建设情况:****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内的线路、服务区等,施工方案与环评阶段一致 |
取消了1处服务区。其他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与环评保持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不涉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2处连接线跨越湟水河大桥(涉及穿越****大地湾国家湿地公园)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两处连接线暂不建设;噪声污染防治错措施与环评阶段一致 |
取消了两处跨越湟水河的连接线,故不穿越****大地湾国家湿地公园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起点位于**区洪水镇老鸦峡峡口,终点为**区东入口处,完全利用已建成的古驿大道东延段城市主干路;2、起于**区洪水镇老鸦峡峡口,与民小路相接,终点位于**市东入口处,接古驿大道。路线全53.145km。另**洪水镇至民小路连接线、**路连接线2条连接线,长度分别为为1.72km、1.605km;3、沿线共有声环境敏感点84处(其中主线81处,连接线3处) | 实际建设情况:1、起点位于**区洪水镇下街村东,G109桩号K1877处,终点为**区东入口处,接古驿大道;2、起点K2+100位于**市**区洪水镇下街村东,经洪水镇、碾伯镇、雨润镇、高店镇,工程永久占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沿线共有声环境敏感目标75处 |
1、连接线起点改至**区洪水镇下街村东,线路无横向位移超出200m的路段;2、工程线路未改变,缩短了G109主线,未新增生态敏感区和城市规划区及建成区;3、较原环评阶段共减少声环境敏感目标9处,未增加声环境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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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在K1+300~ K17+630、K20+900~ K31+850、K32+900~K39+300、K42+500~K45+600和K51+300~K53+000之间路段进行区间限速至40km/h。 | 沿线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 | 按照要求实施 | 1处交通噪声衰减断面、2处24h噪声连续监测点位、15处环境敏感点监测点位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运至弃土场回填处理,生活垃圾和其他固废****填埋场处理。 | 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含拆****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或弃土场,未出现随意堆弃现象,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收集,最终送至生活垃圾处置场无害化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路基施工前先剥离表层土壤或草皮,并做好苫盖养护措施,待路基修建完成后,将表土覆于路基边坡或者弃渣场。 | **路段路基剥离的表土用于道路沿线生态恢复用土,无法回用的送至专用的弃土场堆存;改造路段产生的建筑垃圾均送至渣土指定地点或弃土场。项目设置的5处弃土场(其中2处未使用)均已完成复垦。 | |
2 | 取土场施工前应剥离取土场表层土壤,并做好苫盖和排水措施,待施工完毕后及时平整场地,回填表土。 | 项目施工期共设4处取土场(其中1处未使用),表土用于已建道路或临时工程的复垦;取土场排水措施基本到位(局部需通过强化水土保持措施予以完善),取土场均已完成复垦 | |
3 | 施工期间,加强沿线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 | 施工期间,由环境监理及项目办组织各施工单位环保专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培训,由环保专员下发培训会议精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效果。 |
表7 风险设施
1 | 对紧邻湿地公园路段公路两侧设置防渗边沟,跨河桥梁设置防撞护栏,并对K0+230、LK1+115和LK0+440三座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池,并在桥梁两端设置警示牌。 | K0+000~K2+100属于病害治理路段,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LK1+115和LK0+440三座桥梁暂不实施,不纳入本次验收调查范围。根据调查,项目伴行湟水河桥梁(涉及大地湾国家湿地公园)均设置了警示牌、应急池、防撞护栏 | |
2 | 针对穿越****大地湾国家湿地公园路段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 | 项目伴行湟水河段(不穿越)位于****大地湾国家湿地公园路内,其均设置了警示牌、应急池和防撞护栏;项目未设置跨越湟水河的桥梁。项目移交后,由道路实际营运管理单位落实营运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工作,并纳入后续环境管理工作中。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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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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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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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取土场施工前应剥离取土场表层土壤,并做好苫盖和排水措施,待施工完毕后及时平整场地,回填表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施工期共设4处取土场(其中1处未使用),表土用于已建道路或临时工程的复垦;取土场排水措施基本到位(局部需通过强化水土保持措施予以完善),取土场均已完成复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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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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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加强路面维护工作,消除不良路面,采取区间限速措施,共设置通风隔声窗1081m2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对路面进行维护并消除不良路面,按设计要求设置了区间限速措施。设置通风隔声窗的路段均位于****路段****人民政府按照市政道路要求予以立项开展环评及验收),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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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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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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