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24年度吉林省第十一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5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现公示2024年度**省第十一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果。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5年1月2日—1月6日。
二、公示内容
2024年度**省第十一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果公示表(详见附件)。
三、质疑方式
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5年1月6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163.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两票制界定和联动**省级最低价格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四、其他事宜
1、****卫健委要求,我中心将对“两票制”界定材料进行全面核查,请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如有资料造假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2、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联系电话:0431-****6909
承办人:王力
****
2025年1月2日
2024年度**省第十一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果(1).xlsx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5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现公示2024年度**省第十一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果。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5年1月2日—1月6日。
二、公示内容
2024年度**省第十一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果公示表(详见附件)。
三、质疑方式
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5年1月6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163.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两票制界定和联动**省级最低价格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四、其他事宜
1、****卫健委要求,我中心将对“两票制”界定材料进行全面核查,请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如有资料造假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2、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联系电话:0431-****6909
承办人: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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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日
2024年度**省第十一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果(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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