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省**市**县城乡公交物流一体化项目—大佳何镇上葛至溪头农村道路工程K0+264桥、K0+792桥涉河涉堤项目审批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河道管理工作,有****水利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6日
二、联系电话:0574-****1776
三、电子邮箱:****@qq.com
四、通讯地址:**县气象北路358号
五、联系人:杨爱科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省**市**县城乡公交物流一体化项目—大佳何镇上葛至溪头农村道路工程K0+264桥、K0+792桥
2、建设地点:**市**县大佳何镇
3、建设单位:****
4、方案编制单位:******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1月2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省**市**县城乡公交物流一体化项目—大佳何镇上葛至溪头农村道路工程K0+264桥、K0+792桥分别位于**县大佳何镇**溪小流域(**至下葛段)治理项目主流Z0+220及大坑支流上。**县大佳何镇**溪小流域(**至下葛段)治理工程已整治完成,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占用了水域面积1.57m2、水域容积 5.34m3,需对占用水域面积及容积进行功能性补偿。在**溪K0+792桥桥位处进行水域补偿(K0+792桥原桥位处河道宽度10m,桥建设后河道宽度两侧各增加0.2m,桥梁宽度7.5m,增加水域面积3m2,增加水域容积6m3),补偿面积大于1.57m2,新增水域容积大于5.34m3,满足补偿要求。**县大佳何镇上葛至溪头农村道路工程K0+264桥、K0+792桥20年一遇防洪标准下桥下净空高度均满足《公**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中洪水期无大漂流物,净空高度不小于 0.5m 的规定。工程施工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