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采函〔2025〕1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芯****公司
地 址:**市**区**镇**北路碧园﹒印象**62幢1单元11层2号
法定代表人:欧菊
委托代理人:莫金燕
本中心于2024年12月24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校区跨学科专业高性能实验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3项:项号2产品“98寸触控一体机”,根据市场调查中标型号:鸿合 HD-98F2的前置端口不具备1路USB TOUCH。不满足采购需求中“前置端口:≥1路USB TOUCH”的要求;鸿合HD-98F2只能通过两指调用悬浮菜单,不满足采购需求中“★13、具有触摸悬浮菜单功能,可通过三指调用悬浮菜单到屏幕任意位置……”的要求;鸿合品牌该型号不符合“第二、触控技术:第4点第(1)小点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是:4、配置教学管理软件:★(1)具备查看WINDOWS内的应用列表,可自动获取WINDOWS系统内的应用,按名称由A-Z进行排列,可任意添加、移除应用到教学桌面上:支持预置多种桌面组件,可任意添加或移除组件,已添加到桌面上的组件可任意拖动改变位置”的招标参数要求。投标人肆意篡改投标参数,存在明显虚假应标行为,请严查。质疑人根据市场调查以及过往同品牌同型号中标项目考察并提供参考实物照片、参考项目合同参数作为证明材料。
质疑请求:严查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应标行为,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中心认为:根据现有证据材料,无法证明被质疑人虚假响应。质疑事项1、2、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财政厅投诉。****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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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日
抄送:****政府****管理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