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16:54
2024年12月31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处理厂及污水治理设施提升工程(一期二阶段) | **市华士镇应天**侧、规划道路东侧、江****公司西侧,****处理厂内 | **** | ****研究院股份公司 | 本项目一期二阶段工程扩建污水处理规模2.5万m3/d,中水回用率20%,最终全厂污水处理规模为5万m3/d,排放规模为4万m3/d | 1、废气:本项目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应急调节、中格栅及浅层气浮池、组合式生物池预缺氧区、厌氧区、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等构筑物产生的废气进行密封收集,除臭系统废气采用 化学洗涤+生物除臭 处置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与厂外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3、噪声:本****泵站和风机等,设备主要安装在地下或水下,通过合理设备选型、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栅渣、沉砂沉渣、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脱水污泥(生物池剩余污泥、浅层气浮池浮渣、**度沉淀池污泥)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处理,即产即清,生物除臭滤料和废催化介质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废液、废弃药剂包装物在厂内暂存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各类固废均不外排。 | 0510-****5082 ****@163.com |
公开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