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性有机硅氧烷工厂新增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征求的网络公示 改性有机硅氧烷工厂新增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工厂新增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征求的网络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征求的网络公示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工厂新增产品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
3.环评编制单位名称:**格****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化工区**化工区**化学工业区联合路68号
5.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依托OMS工厂现有Unit51生产单元和配套设施并进行少量改造,生产一种新产品E60。改造内容主要是现有生产厂房、车间储罐组内增加专用的进料、卸料、储运以及废气处理的设备设施。技改后,Unit51生产单元将具备切换生产高沸点基有机硅表面活性剂产品和E60产品的功能,两种产品的合计最大产量不变,其中新产品E60的产量预计不超过2000t/a。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汪玲
邮寄地址:**化学工业区联合路68号
联系电话:158********
电子邮箱:****@evonik.com
传 真:****1000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工厂新增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报批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汪玲
邮寄地址:**化学工业区联合路68号
联系电话:158********
电子邮箱:****@evonik.com
传 真:****1000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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