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联系人 | 李书杰 | 联系人电话 | **** |
联系人邮箱 | 公告附件 | 棚改砼-招标文件.docx |
公告内容
第一章 编制目的
第二章 招标公告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材料招标采购清单
本招标项目镇**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建工程(六工区)
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 **** 批准,现对该工程混凝土采购按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镇**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建工程(六工区)
2.工程地点:镇****新区
3.招标采购材料:混凝土
4.暂估采购量: 9801m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外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的经验范围。
四、投标人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过去5年中在**省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省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2.供应商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供应商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供应商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五、供应能力要求1.参与此投标活动中标供应商必须满足项目供应需求,否则造成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交《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承诺函内容见投标文件第四章第三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经办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其他有供应意向的供应商可与招标经办人联系获取招标文件,招标经办人审核认定潜在投标人具备供应条件,可等同发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份数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密封报送至**市经开区林溪路188号(投标文件接受快递邮寄及其他方式递交)。
2.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必须在每份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合,以正本为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联系方式招标单位:****
地点:**省**市经开区林溪路188号
招标经办人: 李书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项目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130****7045
九、投标保证金无需购买标书,无投标保证金。
十、开标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2.开标地点:**省**市经开区林溪路188号
十一、评标(一)评标原则:评标活动由****小组负责,任何人不得无故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过程的保密
1.开标后,凡属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的有关信息及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应严格保密,与投标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招标事宜的评标。
2.确认中标人后,招标单位不对未中标人就未中标的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
(三)评分办法
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初步符合性评审: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对招标人的承诺资料是否齐全、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等三方面。
(1)废标的评定标准
a、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投标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b、未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等。
c、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单位公章和签字的(缺一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d、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的。
e、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周期、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未做相应承诺的。
(2)符合性评审通过后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3、详细评审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 | 已通过形式、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的各竞标人总价的最低报价为基准值,报价总价最低者为满分60分,与最低价相比每上浮1%扣4分(不足1%按1%计算),分数扣至40分为止。 | 60 | |
2 | 商务评审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总分5分,缺一项扣1分) | 25 |
投标承诺函及授权委托书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信誉承诺、真实性承诺(总分2分,缺一项扣0.5分) | |||
承诺函 | 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总分4分) | |||
投标报价表 | 填写内容完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总分2.5分) | |||
财务能力 |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上传资产负债表(总分3分) | |||
供货业绩 | 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2个近三年同类项目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总分3分,提供一个得1.5分,不提供得0分) | |||
履约能力 | 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上传失信行为记录表(总分3分) | |||
质量保证能力 | 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总分2.5分) | |||
3 | 技术评审 | 生产供应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投标单位基本情况:配备人员、罐车数量、罐车管理、生产线大小、日生产方量、月生产方量、驾驶人员管理。(总分7分,缺一项扣1分) | 15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混凝土试验配合比、相关实验数据记录参数。(总分5分,缺一项扣2.5分) | |||
组织供应、运输、保供服务方案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运距长短提出切实有效可行的措施。(总分3分) | |||
合计 | 100 |
(一)中标通知
在竞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竞标人。
(二)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根据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言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考察项目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否则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
3.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应符合第一章三、四、五条相关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投标。
4.投标答疑和问题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述内容存在疑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致电、邮件、书面形式等形式与招标人联系。其中致电形式以口头答疑,接受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邮件形式邮件答疑,接受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小时;书面形式答疑为书面回复,接受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24小时。
二、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对《投标报价单》填写要求解释如下:
1.所有混凝土报价为非泵送价格,按表格要求分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分别填写;报价单写明报价小计、合计;如单价和总价不符的,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混凝土投标为固定单价,税率相同对比含税价,税率不同对比不含税价。
2.【特殊混凝土价格】栏所列情形,投标人按自身生产条件报价,若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特殊混凝土种类可不报价,所报价格将作为双方结算清单外混凝土种类依据;
3.【泵送费】栏所报价格为投标人提供泵送服务的泵送结算价格,投标人按照自身泵送机械不同灵活报价,报价需注明泵送机械种类,所报价格为含税价;
三、质量要求1.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应符合GB14902-2012《预拌混凝土》的规定;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评定应符合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原材料要求:
(1)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GB200、《道路硅酸盐水泥》GB13693等的规定;
(2)骨料:普通混凝土用骨料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及《建设用砂》GB/T14684、《建设用碎石、卵石》GB/T14685的规定;
(3)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外加剂:外加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膨胀剂》GB2343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和《混凝土防冻剂》JC475的规定;
(5)掺合料:粉煤灰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的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硅灰应符合《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的规定;
(6)配合比:普通混凝土配合比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执行;
(7)以上未涉及到的原材料和配合比,如在工程使用中,按照《预拌混凝土》GB14902-1202**材料和配合比的规定执行。
项目名称:镇**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建工程(六工区)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总价 | 付款方式 |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含税总价 | |||||||
1 | 商品砼 | C10 | m3 | 178 | 13% | 292.04 | 330 | 51982.3 | 58740 | 当月供货,次月20日对单入账,支付材料款的70%,剩余 30 %款项不滚动支付(余款在主体浇筑完毕之日起三个月内付到85%,剩余15%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三个月内付清) |
2 | 商品砼 | C25 | m3 | 34 | 13% | 336.28 | 380 | 11433.63 | 12920 | |
3 | 商品砼 | C30 | m3 | 5254 | 13% | 345.13 | 390 | ****327.43 | ****060 | |
4 | 商品砼 | C35 | m3 | 1909 | 13% | 353.98 | 400 | 675752.21 | 763600 | |
5 | 商品砼 | C40 | m3 | 2426 | 13% | 371.68 | 420 | 901699.12 | ****920 | |
合计 | 9801 | ****194.7 | ****240 | |||||||
合计 | / | |||||||||
注: 1.调价机制,当原材料涨幅在±10%以内不作单价调整,超过±10%双方协商确定。 2.供货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最终实际结算为准 3.抗渗混凝土在原标号价格上加:P6(S6)10元/m3,P8(S8)20元/ m3; 4.早强混凝土,C30及以下等级加 10元/ m3,C30以上等级加 20 元/ m3; 5.防冻混凝土,C30及以下等级加 20元/ m3,C30以上等级加30元/ m3; 7.细石混凝土:在同等级单价基础上加15元/ m3; 10.P6抗渗膨胀纤维抗裂在同标号基础上加55元/m3 11.遇国家税率调整的,不含税单价不变,含税单价按照国家调整后的税率进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