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荡山飞泉景区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1-02
项目名称 | 雁荡山飞泉景区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雁荡景名胜区内的泉景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13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朱爱龙 |
联系人 | 盛久群 | 联系电话 | 135****9301 |
项目投资(万元) | 131349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9-07-0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0875平方米,观景平台3602平方米、景区生态保护166703平方米、景观提升100000平方米、山地彩化138600平方米、山地齿轨车4.3公里、观光火车2302米、林道及游步道38217米、古道整修13358米、景区其他配套设施1项。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①运输散装含尘物料用篷布遮盖,禁止超载、散装运输,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②运输道路、施工场地、堆场场地定期洒水,开挖和钻孔过程中,采用湿法施工;③露天堆场覆盖防尘布、防尘网等,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沙土围栏,石料加工场四周应设置围挡和防尘网;④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经行冲洗,且驶出施工场地前先进性清洗。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充分利用景区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必要时设移动化粪池,生活污水就近排入市政管网或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设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②施工泥浆经沉淀,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绿化或路面洒水,沉渣干化后用于路基回填;③施工结束后隔油、沉淀池等设施覆土掩埋;④建筑材料堆放并应具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设置蓬盖,远离水体,临时施工场地、弃渣场及道路主体设置排水沟、沉砂池等防治措施,雨污水经排水沟及沉砂池处理后排放。 | ||
固废 | 环保措施: ①钻孔泥浆及钻渣经过沉淀,作为绿地底层用土,不可利用方量作为弃渣处置;②废弃路面材料、废弃模板、钢筋、建材包装材料、房屋拆除产生的固废经分类收集,实现综合利用,不能利用运往弃渣场处置;路基施工弃土可作绿化回填处理;③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加以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④本项目产生的土方除回填利用外的其他弃方将外运妥善处置。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场界四周设置围挡;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车辆及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施工,如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施工的将按照要求向环境主管部门提前报备。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①合理施工组织,严格施工作业;②加强、植物保护及恢复;③加强动物保护;④做好临时设施区生态恢复;⑤根据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执行相关防治措施。 | ||
承诺:**** 朱爱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朱爱龙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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