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港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现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航空港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
2.3招标范围:**航空港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项目从工程设计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送出工程、升压站工程、风电场工程、集电线路工程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建设涉及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含修规及评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设计任务以及系统接入工作,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设计阶段:按照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风**论证、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3)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4)设计总结阶段:机组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风**评估、风电场微观选址、设备选型、风机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升压站设计、风机防雷接地设计、风电场监测控制等进行专题总结。
2.4项目概况:
**航空港区100MW****风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100MW,同期配置 15MW/30MWh 储能系统。本工程**机位20 +1台 ,1 座 110kV 升压站,同期配置 15MW/30MWh 储能系统,送出线路1回,直线距离约 10km,导线型号JL/G1A-2×240。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设计工作全部完成(初步设计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内交付;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完成后40日历天内交付;竣工图编制在竣工验收后15日历天内交付)。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风力发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80MW及以上风电项目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
3.2.2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80MW及以上风电项目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
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若项目合同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该业绩甲方出具的本人主持该设计项目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打印件,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或未显示查询时间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承诺书);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承诺书。
(2)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企业人员,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拟派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打印件,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10日17时00分(**时间),登陆“****合实验区(****综合****交易中心(www.****.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合实验区(****综合****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操作详见****合实验区(****综合****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合实验区****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合实验区(****综合****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合实验区洧川镇南街村69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71-****2670
代理机构:****
地 址:****科技园**15F****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
联 系 人:花女士、刘女士
电 话:0371-****5960
邮 箱:****@126.com
监督部门:河****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地址:**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投诉电话:0371-****2581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