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翠玺天璟住宅小区南侧、北侧道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劳务分包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2日 17:0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01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县梅****酒店后面)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1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县梅****酒店后面) | ||
预算金额 | ¥38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112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镇**大道中段**文化公园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186****11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梅****酒店后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 150****7331 |
项目概况
**县翠玺天璟住宅小区南侧、北侧道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劳务分包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酒店后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翠玺天璟住宅小区南侧、北侧道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劳务分包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数量 | 单位 | 主要工程内容及要求 | 投标控制费率 | 备注 | |
**县翠玺天璟住宅小区南侧、北侧道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劳务分包采购(国内服务) | 1 | 项 | 主要工作内容:**南侧长221.85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展宽段道路红线宽度40.5米等,**北侧长236.47米,道路红线宽24米等。 | 投标人报价劳务分包款=【经财政评审后的工程结算价-翠源公司提供主材费(含税)×(1+11.5%)+供主材总费(含税)*材料损耗率1%】*(1-相应类下浮系数)(本次招标为下浮系数费率中标) | 初步暂定工程款约为385万元,具体以工程结算价为准 |
备注:(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实名打卡上、下班管理,并且由****代发农民工工资(占合同总价20%以上); (2)必须由劳务承包单位购买意外险等保险费用(如需****代买保险,费用由劳务单位承担); (3)劳务分包款=【经财政评审后的工程结算价-翠源公司提供主材费(含税)×(1+11.5%)+供主材总费(含税)*材料损耗率1%】*(1-相应类下浮系数)(本次招标为下浮系数费率中标),工程结算价计算方式:经县财政评审系统内第三方评审后工程控制价的综合单价×实际验收工程量×评审控制价的相关取费标准; (4)****必须与**县翠****公司签订主材供应合同(主要参照工程控制价书的主材信息表品种)。如劳务分包单位推荐主材供应商在同等标准条件下的材料价格低于翠源供应链招标指定供应商的材料价格,则劳务分包单位有权通过推荐函的形式向翠源供应链指定供应商,****公司固定回报利润;(原则上商品砼净利润1%、钢材净利润1%,水泥、砖、瓷板等其它主材净利润为3%) (5)付款方式:①劳务承包单位根据每月或每季度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审核并签字确定,按确认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当劳务费进度款累计支付到劳务合同价款70%时,****财政局入****公司出具项目评审工程预算报告后按程序支付;③工程完工交****财政局入****公司评审工程预算报告的90%;④****财政局入****公司评审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后15日内支付到评审结算价97%,剩余3%一年后无息结清; (6)劳务承包单位负责完善项目从开工至竣工验收、施工技术等所有单项施工资料(其资料编制费等相关费用由劳务单位支付); (7)履约保证金:现金保证金按2%缴纳在签订合同之前到位; (8)劳务承包单位需提供3%劳务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9)该工程量为暂定,结算按实际施工图纸验收工程量验收计算。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备案。(扫描件加盖公章)(2)、响应供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2日 至 2025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酒店后面)
方式:到****(宁****酒店后面)免费领取。(领取文件时必须带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人身份****公司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县梅****酒店后面)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县梅****酒店后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①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银行转账方式并备注项目名称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的:须在2025年 01月14日 上午09:30时(**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户名:**** 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号:2859 0001 0308 0000 640),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完标后退还,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②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工程验收合格后履约保金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3.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付款方式:①劳务承包单位根据每月或每季度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审核并签字确定,按确认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当劳务费进度款累计支付到劳务合同价款70%时,****财政局入****公司出具项目评审工程预算报告后按程序支付;③工程完工交****财政局入****公司评审工程预算报告的90%;④****财政局入****公司评审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后15日内支付到评审结算价97%,剩余3%一年后无息结清;
特别提醒: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镇**大道中段**文化公园
联系方式:张先生186****1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梅****酒店后面
联系方式:刘女士 150****7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8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