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国务院第715号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公司)拟对其所属符合报废条件的11辆汽车依法进行解体报废处理,并完成车辆相关报废手续,现将遴选实施车辆解体报废回收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本次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合格的中选人,凡符合公告要求的竞价人均可参加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确定****公司车辆报废时限要求且具有机动车解体报废回收资质,回收报价最高的企业作为本次车辆解体报废回收企业。
二、竞价要求
1.竞价底价为2000元/吨(车辆重量以车辆整备质量为准),报价低于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报废车辆运输费用、运输方式由竞价人自理)。
2.竞价单位需在2025年1月9****公司提交11辆汽车的所有报废手续,承诺提交时间晚于2025年1月9日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资质;
4.依法缴纳税收;
5.参加本次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竞价文件
1.本企业机动车解体报废回收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从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竞价文件(详见附件);
6.其他竞价文件(详见附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装订成册。
联 系 人:陈女士
咨询电话:153****7568
五、现场竞价时间
竞价人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10:00时持密封的竞价文件至****(兴****中心二楼)参加现场竞价,本次竞价可进行二次报价。
六、其他
1.竞价人参与竞价前,需缴纳1000元现金竞价保证金带至竞价现场,竞价结束后立即退还未中标竞价企业。
2.中标竞价企业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待车辆报废手续完成后全额退还,如未在2025年1月22日前提供报废手续的将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如2025年1月22日仍未提供报****公司的需承担未能按时报废的全部责任。
3.参与竞价企业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恶意竞选或中选后未履行解体报废回收责任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附件:1.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竞价文件
2.其他竞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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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报废车辆处置项目竞价文件.docx
附件1、2:报废车辆处置项目竞价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