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2024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发改投﹝2022﹞56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市级补助20万元,县级统筹159.23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县朱衣镇、安坪镇、康坪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生态保护修复总规模55000亩。其中:人工造林10000亩,栽植苗木835763株,清林835763平方米,挖栽植穴835763个;退化林修复30000亩(有效补植5530.1亩),栽植苗木924172株,清林924172平方米,挖栽植穴924172个,卫生伐木56201株,目标树修枝****347株,割灌割藤除草****869.5平方米,清理剩余物8799.7吨;封山育林15000亩(有效补植面积746.2亩),封育年限5年,栽植苗木124616株,清林124616平方米,挖栽植穴124616个,设立警示标牌4块,机械围栏31个,界桩62个,聘请护林员4名。幼林抚育2年,每年2次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973.61万元
2.4 招标范围:**县2024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设计图纸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人工造林:工期150日历天,抚育管护期2年;退化林修复:补植工期150日历天,抚育管护期2年;封山育林:补植工期150日历天,抚育管护期2年。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街道竹枝路341号4楼 | 地址: | **市**区五江路22号28-13 |
联系人: | 田京鑫 | 联系人: | 廖洪梅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4****1041 | 联系电话: | 199****3004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