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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市级公平竞争审查抽查
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切实推进公平竞争政策落地实施以及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报告》与2024年度**市级公平竞争审查抽查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现场反馈要求,我局积极行动,组织相关部门对发现的个问题认真整改。现将具体整改结果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总体依据
依据相关要求,通过整改,消除文件中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内容,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的权益。
二、****政府开展的文件整改情况
(一)《****关于审定〈孟连县加快花花生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送审稿)〉的请示》(孟农发〔2024〕14号)对该文件第三部分“发展目标”中“培育龙头企业1-2家”的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并且在整个文件范围内,只要出现“龙头企业”的表述,统一将“龙头”去除,以确保文件内容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二)《****关于审议〈孟连县加快优质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送审稿)〉的请示》(孟农发〔2024〕15号)对该文件第二部分“发展目标”中,删除“培育规模以上龙头企业1家,重点培育生产经营主体10家”相关内容;在第四部分“主要任务”第三款“重点培育粮食产业经营主体”第9条“提升粮食企业竞争力”处,把“到2026年,培育规模以上龙头企业1家,重点培育生产经营主体10家”的内容删除;同时,全面排查文件中“龙头企业”表述,将“龙头”字样删除,使文件契合公平竞争原则。
(三)《****关于审定〈孟连县林下魔芋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送审稿)〉的请示》(孟农发〔2023〕56号)对该文件第二部分“重点任务”第四款“推进孟连魔芋提质增效”第4条“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中“培育1-2家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内容予以删除;对文件内其他出现“龙头企业”表述的地方,把“龙头”删除,保证文件合规性。
(四)《****关于审定〈孟连县魔芋产业化建设项目**框架协议(送审稿)〉的请示》(孟农发〔2023〕10号)对其附件进行修改,将第五部分“双方责权”第二款“乙方”第1点“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注册成立”修改为“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自愿在甲方所在地成立”,完善协议条款,符合公平竞争要求。
(五)《****关于审定〈关于加快推进“一县一业”牛油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的请示》(孟农发〔2023〕72号)在该文件的多个部分,包括第三部分“基本原则”、第四部分“目标任务”第二款“具体目标”第5点“市场主体目标”、第五部分“加快发展牛油果产业的功能布局”相关款目以及第六部分“加快发展牛油果产业的保障措施”部分等出现“龙头”字样的地方,均进行删除操作,确保文件在市场主体相关规定方面体现公平竞争精神。
(六)《****关于审议〈孟连傣族****人民政府**数字肉牛产业****公司孟连县肉牛产业集群发展项目框架**协议(送审稿)〉的请示》(孟农发〔2024〕41号)鉴于相关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对该文件予以废除,从源头上杜绝可能存在的不符合公平竞争规定的内容。
三、****人民政府及县级各相关单位执行的文件整改情况
(一)《**** ****乡村**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孟连县贯彻执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孟农发〔2024〕16号)将其附件实施细则(送审稿)中第六条“奖补条件”第(四)点,将“给予优先支持”修改为“给予支持”,使奖补条件设置更加合理、公平;对第七条“奖补类别”第(一)点“土地流转奖补”中的“一次性”进行删除,优化奖补规则,避免产生不公平竞争因素。
(二)《****关于审定〈孟连县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办法实施细则(送审稿)〉的请示》(孟农发〔2023〕97号)、《****关于〈孟连县贯彻执行实施细则(送审稿)〉合法性审查的请示》(孟农发〔2023〕134号)、《****关于〈孟连县贯彻执行实施细则(送审稿)〉的请示》(孟农发〔2023〕138号)以及《****关于审定〈孟连县贯彻执行实施细则(送审稿)〉的请示》(孟农发〔2024〕4号)鉴于这些文件在公平竞争审查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对上述文件予以撤销,确保相关政策文件在实施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产生不合理的市场干预。
四、接受社会监督的相关说明
特此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我局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若您对整改情况有任何疑问、意见或者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人:依共相,监督电话:0879-****670。
通讯地址:****(**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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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