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黄河路与金波街交叉口积水点改造工程已****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4]236号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及市本级财政资金,项目招标人为****(项目委托管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泵站一座,设计规模1.5m3/s,**d800、d2000雨水管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水管道、雨水泵站及其附属设施、沟槽开挖后道路路面恢复等工程。
2.2建设地点:**市**区;
2.3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周期15日历天,服务期与竣工验收同步;
2.4招标范围:完成项目现状建设条件调查、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有关文本编制,BIM设计,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拟派勘察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设计工作经历;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根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山路与虹桥****中心A座18楼1804室),报名电话0951-****494。
注:投标请认真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负责人资格证书、“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查询记录等扫描件发送至****@qq.com进行报名,报名资料须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4日9时00分,地点:****服务中心(地址:**市文化东街241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口东北角)。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服务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宝湖西路**市****中心大楼
联系人:刘旗 联系方式:0951-****2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山路与虹桥****中心A座18楼1804室
联系人:郭丹丹 联系方式:0951-****494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