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跟踪审计(二次)招标公告
**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跟踪审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跟踪审计(二次)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311-340124-04-05-392037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跟踪审计(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省**市**县各地块所在乡镇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跟踪审计。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5年2月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项目结算审核报告,经招标人及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并且全部结算审核资料移交至招标人为止。(每个项目自收到结算审核任务起30日内完成审核)
2.9 招标范围:**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1号地块、乐桥镇2号地块、柯坦-乐桥镇1号地块共3个土地整理地块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土壤改良及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科技推广措施、其他工作及措施。面积共计约13300亩(其中乐桥镇1号地块约3211亩,乐桥镇2号地块约2179亩,柯坦-乐桥镇地块约7889亩),概算价约36000万元。本次招标内容为该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82.5万元
2.1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单个审定金额不低于2000万的高标准农田类或土地整治类或水利类项目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水利专业造价人员: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水利专业人员: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工程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0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1305。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4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9楼、11楼
邮 编:231500
联系人:刘远鹏
电 话:0551-****213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 编:231500
联系人:何工
电 话:0551-****130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委员会
地 址:**市**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银行****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176****30775
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
****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200********366****01117
开户银行:****银行
工商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130********02110280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庐****银行**市**县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623********00194015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