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县牟协出[2022]6号地块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5-01-02 18:00 至 2025-03-03 18:00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3834.35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人文路西、新村东** | |||
经度 | 113.926200 | 纬度 | 34.72910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9-10 至 2024-12-31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 | 单位联系电话 | 177****0124 | ||
样品检测单位 | ||||||
**中天****公司 | ||||||
钻探单位名称 | ||||||
**郑****公司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7****0124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张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77****0124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 | |||||
报告主要结论 | 8.1.1 地块基本情况 **市**县牟协出[2022]6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县人文路西、新村东**,地块四至范围:北至滨河路,南至银榕院项目(未建设),西至新村东路(规划道路),**人文路。调查地块面积3834.35m2,中心坐标:东经:113.92620°,北纬:34.72910°。根据《**县城组团人文路西、新村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前,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8.1.2 地块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现场钻探结果,在6.0m勘探深度范围内地层分为3个地质单元层:①第一层:粉土;②第二层:粉土;③第三层:细砂。地下水初见水位2.9~4.5m,稳定水位埋深3.1m~5.8m,水位标高56.91~58.06。含水层岩性为粉土,属松散岩类孔隙水。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及侧向径流补给,主要排泄途径为地下水开采和径流排泄。地块及周边地下水流向为西南向东北。 8.1.3 地块内及周边污染物识别 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2017 年至 2020 年 7 月建设活动板房,用于附近施工人员(路劲国际城)临时休息,其他区域种植树木,2021 年 5 月硬化地面拆除, 2021 年 6 月至今空闲,2021 年 12 月建设围墙,农用地期间主要种植玉米、小麦、蔬菜等,灌溉使用地下水。综合考虑该项目的活动过程,结合其实际情况判断出污染本地块的可能较小。 地块周边存在重点行业企业**中****公司,从事农药生产,企业土壤污染初步调查结果土壤苯并芘、地下水铁、锰、砷、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挥发酚和苯超标。综合超标因子与企业原辅料产品,识别出特征污染物为pH值、钼、锌、锰、2-硝基苯酚、4-硝基苯酚、氰戊菊酯、马拉硫磷、毒死蜱、氯氰菊酯、甲醇、氨氮、三甲苯、硼、氰化物、丙烯腈、甲醛、苯酚、二甲苯、乙苯、阿维菌素、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乙烯、氯甲烷、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8.1.4 检测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位和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28个土壤样品和3个地下水样品。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pH、砷、镉、铜、铅、汞、镍、钼、锌、锰、硼有检出,其余因子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41/T 2527-2023)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相应污染物推导的筛选值。 调查地块3个地下水样品除总硬度以及W3溶解性总固体外,其余各项监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 8.1.5 调查结论 **市**县牟协出[2022]6号地块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郑环办〔2023〕71号)的相关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本次调查能够反映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本次调查认为:**市**县牟协出[2022]6号地块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规划用途居住用地的开发要求,无需启动进一步的详细调查,调查活动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