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9907737/202412-00032 | 信息分类:审批结果 | |
****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12-31 | |
合发改资环,2024,1128 | 有效性:有效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新站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失效时间:暂无 | |
新站区经发局:
你局《关于转报******公司新站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请示》(合新经〔2024〕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投资218018.3万元,****工厂、化学品仓库、调胶车间、办公楼等,并对厂区生产厂房、动力站等已建工程(外购)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保护膜涂布机、PO涂布机、分条机、自动仓储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7110万平方米保护膜、270万平方米PO膜的生产规模。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7290.73吨标准煤、等价值11318.34吨标准煤(耗能工质不计入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其中年耗电量2115.01万千瓦时、蒸汽(非化石能源)26524.14吨、天然气(化石能源)178.58万立方米、采油(化石能源)11.99吨,年消耗耗能工质水25498吨、氮气97.2万立方米。项目单位产品能耗0.988吨标煤/万平方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380吨标煤/万元。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完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节能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严格实施节能验收。项目建成投产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报市发展改革委。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节能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使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四、其他事项
(一)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二)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三)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