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加强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重点抽查法,从2023年1月以来实施完成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中抽取8家受检企业10个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我区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整体情况良好,各受检企业能按照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款以及省市相关计价依据执行,未发现受检企业及其造价成果文件存在违法问题,但造价成果文件存在一般性错、漏问题。
二、主要问题
(一)工程量清单描述不完整或与图纸做法不符;
(二)部分脚手架清单项目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实际应列入措施其他项目费;
(三)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与定额组价工程量相同,但各自计量单位不同,导致结果出现偏差;
(四)绿化苗木的属性(乔木、灌木、花卉、草本、木本)分类混乱,导致定额套项不符合苗木属性;
(五)部分结算成果未将原合同单价部分与新增单价项目部分分开汇总,导致人材机单价表出现相同材料价格不同单价的情况;
(六)人材机单价表中相同材料采用不同价格;
(七)部分成果文件未提供检查评分表中加价项要求的内容(如单位工程特征信息表);
(八)部分EPC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时,过于采信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的书面材料,对于可能明显不合理的施工方案或数据未能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确认。
三、工作要求
(一)造价咨询单位要强化造价成果三级审核机制,完善造价成果依据链,规范询价文件内容和填写标准;就发现问题及时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沟通并补充过程依据,进而调整成果文件内容或说明。
(二)造价咨询单位在造价咨询过程中要与建设单位协商,按照计价办法和规范要求,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如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他项目(如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确专业计价内容,避免对项目实施过程及竣工后结算(审计)的造价管理造成影响。
(三)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设计源头管理,避免因设计图纸设计不规范、部分设计内容屡次修改、图纸版本更叠频繁等,导致造价成果出现工程量偏差、清单错漏项、清单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等质量问题。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土方挖运、土方平衡、水工围堰、垂直运输、施工规范要求的高支模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预评价,必要时开展专家评审,并配合提供计价依据,确保工程造价成果的准确性。
受检企业要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未受检的企业也要主动对照检查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各有关企业应持续强化对有关标准规范的学习和理解,紧跟建筑行业发展趋势需要,提升企业竞争力。
附件: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检查评分表.xlsx
**** **市****建设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