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3-123********579432C-****1227-001015-1 |
信息来源 | **市公共**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市**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1-02 16:24:16 | 36 |
G347****社区至华阳河大桥段改建工程设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G347****社区至华阳河大桥段改建工程设计(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澄清内容:
问题一:
1、招标文件P13-P14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需要提供的信誉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3项规定。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条规定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 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 证明原件。
2、P72投标人信誉情况表注(2)投标人无需附证明材料,投标人的情况说明即为投标的承诺。如情况说明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
请问:上述第1条与第2条要求不一致,****机关已不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原件。信誉要求是否以投标人信誉情况表中的说明为准,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
回复:投标人信誉情况以承诺为准。如情况说明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
问题二:1、招标文件P14页,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中要求地勘监理负责人。
回复:取消地勘监理负责人的人员要求
本次澄清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学校东侧约70米
联系人:夏主任
联系方式:0556-****0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2室
联系人:陈言
联系方式:0556-****506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4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9分0秒
办理意见:提交
办理时间:2025-01-02 15:45:41
办理用时:0天0小时42分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01-02 16:23:43
办理用时:0天0小时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