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理中心:
你单位于2024年12月3****机关提出罗师灌区工程(项目代码:****)取水许可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12月9日依法受理。本****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取水许可申请进行了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和资料修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市罗师灌区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省水利厅决定准予罗师灌区工程的取水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罗师灌区工程属于**省 十四五 兴水润滇工程规划内**工程,位于**省**市东**,涉及**、**、**、**4个县(区),工程主要任务为农业灌溉和城乡生活及工业供水,取水用途包括城镇生活、农村生活、工业及农业灌溉供水,依法给予本项目取用水是必要的。
二、罗师灌区工程设计灌溉面积91.75万亩,供水人口88.24万人。工程规模为大(2)型,是一项水**利用工程,由已建工程、在建工程及**工程三部分组成。已建大(2****水库1座、中型水库4座,小(1)型水库18座,小(2)型水库55座,塘坝、窖池112件,引水工程142件,提水工程10件;在建大(2****水库1座、小(1)型水库1座,****水库1座;**水源工程2****泵站提水、****泵站提水),连通工程1件,扩建调蓄工程1****水库),提水工程10件,灌溉输水渠(管)道56条。
三、同意该项目取用水方案。罗师灌区设计用水总量50430万立方米,其中本次**工程新增取水量5596****水库冲蓄水量917万立方米,****水库冲蓄水量4447万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232万立方米),均为农业灌溉用水。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灌区最小下泄流量方案。罗师灌区已建工程按取水许可批复要求下泄生态流量;**水源工程主要取水河道断面枯期、汛期分别按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的10%和30%下泄最小生态流量;****泵站工程最****水库承担;****泵站枯期和汛期分别为0.49立方米每秒、1.47立方米每秒;****水库枯期和汛期分别为0.005立方米每秒、0.016立方米每秒。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对建设期、运行期退水处理方式、影响分析评价及处理措施。
六、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因地制宜采用节水新技术,降低管网漏损率,提高用水效率。
七、取水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符合节水评价要求。用水总量满足**市水**刚性约束要求,基本符****管理 三条红线 指标管理要求。
八、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生态流量泄放和在线计量监测设施,并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按规定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校验,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安装数据传输设备,保证工程取水计量信息等接入**省取用水管理信息平台。
九、本行政许可有效期限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政府或者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十、其他事项
(一)特殊情况下,****水利厅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二)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若发生较大变更,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三)****水利厅通报工程建设情况。取水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我厅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的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并颁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四)你单位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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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