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改革局
****林业局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
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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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林业局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诏林〔2024〕6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减轻巡查管护压力,改善防火救援条件,缩短抢险救援时间,切实维护**县林区及周边群众的切身利益,经研究,原****林业局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林业局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四都镇、梅岭镇、**镇等14个乡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森林防火应急道路46条,涉及**县14个乡镇,总长度94.33公里。按照林区道路Ⅳ级标准建设,路基宽4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5米,单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5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路基工程、涵洞工程和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5505.74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其余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六、建设期限:26个月。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事项: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项目单位决定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勘察、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依法可不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一、****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局审批。
****改革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