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书
****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区2022年度、2023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申报资料专项审查咨询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区2022年度、2023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申报资料专项审查咨询项目 | 15.9 | 0.3 | 1 | 服务项目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5.9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月2日)起至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年1月12日17时00分)止,在**** (****社区旺龙路119号)获取采购文件等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及报名,报名时请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是否在规定时间报名,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二)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月13日14时00分(**时间)。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4时30分(**时间)。
(四)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月13日14时30分(**时间)。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会议室。
(六)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磋商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2日17时00分。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名:****
开户行:工行****支行
账号:310********00150079
****银行进账单备注上注明:**区2022年度、2023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申报资料专项审查咨询项目。(可简称:补助申报...咨询项目)
1.****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投标人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在正式评审结果公告后,采购人凭投标人投标签到时递交的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格式见本磋商文件附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1.未成交的所有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人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息);
2.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息)。
六、****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和澄清文件(如果有)一****人民政府网(http://www.****.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系人: 彭老师
电 话:136****0029
地 址:**市**区**街55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陈老师
电 话:177****2677
地 址:****社区旺龙路119号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