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于2024年1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于2024年1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19 08:59:37
索引号 | **** | 发布日期 | 2024-12-19 | 发布机构 | **** |
内容概述 | ****于2024年1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于2024年1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汇峰****公司数码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097 传真:0916-****097 邮箱:****57561qq@.com
通讯地址:**省****法规宣教科 邮编:724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汇锋****公司数码配件
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高寨子街道办****开发区
**汇锋****公司
**拓维****公司
该项目位于**县高寨子街道办****开发区,建设性质为**。项目取消生产手机充电器,变压器生产规模由原批复的300万个/年增加至4000万个/年,项目总占地面积2160m2,配套建设原料库、成品库、检验室、办公室等。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生产厂房;辅助工程包含原材料仓库、化学危险品仓库、成品入库周转区、办公用房;公用工程主要包含供电、给水、排水、供暖与制冷;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固废、噪声及废气治理措施。该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58%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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