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委员会,****:
《****委员会关于核准500千伏耿马输变电工程的请示》(普发改电力〔2024〕548号)、《****委员会关于核准500千伏耿马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临发改发〔2024〕445号)、《****关于500kV耿马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6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就500千伏耿马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500千伏耿马输变电工程项目已纳入国家 十四五 电力发展规划,该工程的建设将满足**片区新能源外送需求,提高区域电网新能**集送出能力,同意建设500千伏耿马输变电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为****,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二、项目位于**市耿马县,线路途经**市耿马县、双江县、沧源县、**区及**市澜**、景谷县和**区。
三、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500****电站工程
1.主变规模:2 1000兆伏安。
2.出线规模:500千伏远期出线8回,本期出线2回,分别为至500千伏博尚变、**变各1回。220千伏远期出线16回,本期出线4回。
(二)间隔扩建工程
500千伏博尚变、**变各扩建1个500千伏出线间隔。
(三)500千伏线路工程
本期**500千伏耿马变至博尚变、耿马变至**变各1回线路,**线路长度分别约119千米、237千米。
(四)其他: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为18122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6245.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资本金以外的144980.8万元,****银行贷款解决。
五、本工程经南网能源院评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请项目法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0049号)、南网能源院《关于500千伏耿马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南网能源院评审〔2024〕16号)等。
七、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省****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八、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九、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件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