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电梯维保采购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2日 20:1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09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14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6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春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607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虹漕南路2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021-****02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欣怡、曹春波、张慧、张锋平150****9631、173****6070 |
项目概况
****2025年度电梯维保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度电梯维保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包括**校区、**校区、淀山湖校区的56台电梯维保。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 服务期限:2025 年2月1日至 2026年2月28日
(3) 服务地点:梅陇路161号,虹漕南路123号、200号,沪青平公路6888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2025 年2月1日至 2026年2月28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采****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有效期内原许可证同等资质(须包含相应的电梯许可范围);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3日 至 2025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1楼
方式: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自2025年 1 月 3 日至2025年 1 月 9 日期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1楼进行现场验证,逾期不再办理。请各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验证的同时提交获取资料。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4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申请人在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区虹漕南路20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1-****0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联系方式:高欣怡、曹春波、张慧、张锋平150****9631、173****6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春波
电 话: 173****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