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目前已完成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自主验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本次验收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本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自购**省**市**区浮宫**荣人工智能应用产业园9号楼作为生产场所,投资100万元建设岚翔年产170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汽车电路线塑料扣500万件,汽车隔单板塑料塞500万件,汽车线路塑料套管100万件,家用电器内置塑料支架600万件,本次阶段性验收工程,年产汽车电路线塑料扣250万件,汽车隔单板塑料塞250万件,汽车线路塑料套管50万件,家用电器内置塑料支架300万件,其他生产规模另行验收。项目招聘职工10人,实行单班制,每班12小时,年生产300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4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岚翔年产170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6月21****生态环境局的审批,于2024年7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8月开始投入试生产。项目施工期与试生产期间无环保纠纷,未因任何环保问题遭到周边村民投诉或者环保部门处罚。
(3)投资情况
本次阶段性工程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范围为****位于省**市**区浮宫**荣人工智能应用产业园9号楼岚翔年产170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阶段性验收)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配套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等。
二、验收情况
(1)验收报告正文链接: https://pan.**.com/s/1iFezTf6iWIm5iK59TFYyYQ,提取码: fbx7。
(2)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com/s/1gZp8A7lO7gyQ-Q6Xl9579w,提取码: ci9x。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建省**市**区浮宫**荣人工智能应用产业园9号楼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89****4653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从2024年1月3日起至2024年1月14日结束),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馈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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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