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木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项目,****经济开发区南一**侧,占地面积5400m2,主要建设木材加工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投产后将形成年产5万立方米木材的生产规模。
该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且已在****备案,登记备案号为:2311-371327-04-01-548884。同时该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从生态环境角度分析,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影响可接受,工程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下工作:
(一)锯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通风等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厂界VOCs浓度及厂界臭气浓度应分别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相关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公司深度处理,外排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以及******公司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三)该项目噪声源包括生产设备、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和室内采取隔声布置,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四)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对贮存危险废物场所应采取防渗、防晒、防雨淋等措施,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代为收集处理。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措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该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送相关督查部门,并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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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