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宁****公司100MW光伏复合项目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及110kV线路工程的请示》(宁世新字〔2024〕1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宁政办〔2017〕32号)和《**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公司100MW光伏复合项目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宁****公司****园区100MW光伏复合项目已经石****委员会备案,为了有效提升绿电电力及增加绿色能源,实现清洁能源一体化配套发展,保障项目并网投运,建设宁****公司100MW光伏复合项目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项目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点
**市**县红崖子乡。
四、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拟建设1座110kV升压站,建设外送线路14.7km,线路起始于**世强110kV升压站,接入永乐220kV变电站110kV进线构架。路径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其中架空线路长14km,电缆长0.7km。导线采用1×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24芯OPGW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电缆每回均采用ZC-YJLW03-Z-64/110-1×500单芯铜缆,并随电缆敷设2根非金属阻燃光缆GYFTZY。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投资4294万元,资金来源为:宁****公司自有资金20%,其余80%资金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
(一)《******局、****关于****园区100MW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石审管函〔2024〕16号);
(二)《******局关于宁****公司****园区100MW光伏复合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40********820077号);
(三)《平****服务中心关于宁****公司**红崖子100MW光伏复合项目110千伏线路路径选线规划意见》(平自规发〔2024〕24号);
(四)《****公司关于印发宁****公司****园区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通知》(宁电发展〔2024〕555号);
****运输局、****水务局、****人民政府关于线路路径的意见。
七、项目建设时间
2025年3月-2025年5月。
八、其他要求
****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环评、水保、征占用地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禁止擅自对本核准文件核准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变更。三是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四是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司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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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