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介入(心内)医用耗材遴选项目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总预算:893,490.00元,价格类型:总价 专业领域:医用设备、药品、耗材等)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893,49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 893,490.00 元 | 1(批) | 893,490.00 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
(7)其他资格条件2(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若投标人不是所投标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1-08 09:00:00(**)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1-08 11:00:00(**)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是
文件上传说明:
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并上传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为无效投标。注: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相关要求制作,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手写签字、加盖鲜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需求情况,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交货。
(二)交付地点:****指定位置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且不得高于单价限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临时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产品税费、培训费等完成本项目直至通过采购人验收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货款按每月实际采购量结算一次(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确定数量为准);在成交供应商手续完善的情况下,向采购人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后按财务相关流程一次性予以支付。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联系人:苏茂婷 联系电话:188****9914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8****2436
免责声明
****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