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局****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宜财社〔2019〕31号)《****财政局 ****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宜财社〔2019〕63号)《****领导小组办公室 ****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补贴申报的补充通知》(宜农工办发〔2022〕1号)《****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协调产业发展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2〕126号)《****司法局 ****社会保障局****监狱****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宜司法发〔2020〕48号)《****关于发布2024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告》等精神,对承训机构组织重点群体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承训机构或个人按相关补贴标准申报培训补贴;企业组织新招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按 500元/人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脱贫劳动力参加培训的,培训期间给予不超过50元/天/人的生活(含交通)费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集团****中心申报228人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114000元;****学校申报21人培训补贴56700元,21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3570元,1人生活(含交通)费补贴400元;宜****学校申报109人培训补贴65400元,29人生活(含交通)费补贴5750元;****学院申报85人培训补贴71400元,共计补贴317220元,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3日—1月9日,共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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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培训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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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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