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管理局关于**县120万千瓦分布式风电项目一期50MW乡村**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审批投核字〔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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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县120万千瓦分布式风电项目一期50MW乡村**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批复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120万千瓦分布式风电项目一期50MW乡村**分散式风电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县郝**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0台单机容量为5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总装机容量50兆瓦。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2036.09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12024XS****412号)。
八、请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项目招标。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应当通过本级公共**交易平台或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发布招标计划,并同步推送至**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省公共**交易平台。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变更,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你单位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根据本核准文件,落实相关批复提出的具体要求。要在批准用地范围内建设。本核准文件不作为开工的依据,请在开工前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晋****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