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9436
通讯地址:**县**街道**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公司高端生活用纸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 **县掘港街道**中路88号 | ****公司 | ****设计研究院****公司 | 本项目租赁**林****公司的厂区及生产车间,购置凹版印刷机、吹膜机、流延机、分切机、复合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吹膜、流延、印刷、复合、制袋等生产线,形成年产高端生活用纸包装材料9000吨(4500吨卷膜、4500吨预制袋)的生产规模。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县东****公司。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排污经砂滤预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2直排标准后接管至**县东****公司。 (2)废气:1#~5#印刷及固化废气负压收集,减风增浓预处理后与各分区密闭负压收集的调墨废气、复合后固化废气、清洗废气合并经1#RTO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6#~10#印刷及固化废气负压收集减风增浓预处理后进入 2#RTO 装置处理后通过15 米高 DA002 排气筒排放;挤出吹塑废气、电晕废气由各集气罩收集,与危废仓库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流延废气、电晕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合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4排气简排放;上述未收集部分与制袋废气均无组织排放。本项目DA001、DA002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1标准;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参照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标准中乙酸酯类标准;异丙醇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A.4C类物质表中标准;乙酸正丙酯参照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1标准。 RTO燃烧颗粒物、SO2、NOx废气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1、表2标准。 DA003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及其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的较严值。DA004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及其修改单。 (3)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委外处置。 (4)噪声:本项目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生产设备、风机等噪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