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大荆镇蒲湾岸线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布日期: 2025- 01- 03 10 : 23 |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阅读器 ****: 你们《关于要求批复〈**市大荆镇蒲湾岸线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报告〉的函》收悉。根据你单位报送的《**市大荆镇蒲湾岸线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报批稿)》和《关于〈**市大荆镇蒲湾岸线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情况说明》,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岸段海****沙场、建筑垃圾和碎石,无植被覆盖,海岸现状脏乱差,且潮汐作用使海岸线滩涂出现堆积现象,海岸线受到侵害。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市大荆镇蒲湾岸线修复工程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工程位于大荆镇蒲湾村,修复海岸线长0.62公里。 四、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岸线修复方案。 五、建设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3个月。 六、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概算投资114.6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50.7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84万元,独立费用6.93万元,预备费1.78万元,征地补偿费53.38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七、招标投标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的工作。 八、其他 1、请建设单位加强与自然**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改革局 2025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