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决定对厂区水网检查,维修,****处理站加装防护设施等项目,以采购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现将有关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综合说明
(1) 名称:水网检查,维修,****处理站加装防护设施等;
(2) 地点:****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 58 号厂区内;
(3)维修期限20天;合同签订生效后实施。
(4)范围及内容:项目各项详细明细见附件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现场勘查时间:2025年1月7日下午五点前;
书面递交(或传真)疑问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下午五点前。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下午三点前。
地 点:******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 58 号,****管理部202室。
四、开标时间:2025年1月13日下午三点。
地点:******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 58 号,****管理部。
五、投标报价
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的实力和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招标公告要求报价。
六、评标及定标办法
原则上是经评审的合理低标价者中标。
七、投标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相应资质证书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投标文件、报价分别装入封袋后在封口处密封并盖章。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6)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应标明正、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以电汇方式交纳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到招标人(********管理部205室开具收据。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无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户 名:****;
账 号:110********00000713
开户行:****营业部
(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单位将没收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2)投标发现串标者;
(3)哄抬价格者;
(4)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三日内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者;
十、投标有效期限:20天
十一、费用结算方式
该工程无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工程总价格的80%工程款,余工程总价格20%做质保金,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质保金。工程款现汇,对方需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二、其它要求事项
(1)投标方应对所报材料保证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2)评标、定评等不再另行通知,只通知中标方,对未中标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投标方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踏勘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方不承担投标方任何费用。
(4)符合国家施工及规范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5)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在****。
十四、联系方式
财务管理部,联系电话(兼传真):0515-****1818
人力行政部: 0515-****1658
十五、****公司官网上(http://jd.****.com/)自行下载。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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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