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是以城市名称冠名的一座综合性城市公园,具备阳光、森林两重特征。经过20余年建设,现有英雄纪念碑、游乐项目区、****园区等景区;已成为集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大型公共场所。为进一步将**公园城**央公园生态价值转化为城市文旅产业发展动力,**公园正进行更新改造升级。更新改造在即,**公园将迎来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和千载难逢的商业契机。
现就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园区内无相关配套服务设施,游客饮水、饮食、游玩的基本需求无法满足。拟设置5处临时摊位点,增加**公园可玩性,满足游客日常所需。
(一)地理位置
**公园园内五处。
(二)点位详细情况
1.公园大门口1间。
2.****花园旁4间。
3.公园内鸵鸟馆侧面2层楼1间
4.公园内游乐场附近移动餐车1辆。
5.公园内苏铁园附近移动餐车1辆。
(三)经营范围及要求
1、经营范围
售卖凉粉、凉面等小吃,售卖矿泉水、咖啡、饮料等生活小商品,售卖儿童玩具以及其他零售服务,花卉植物展销、游览服务等对环境无污染的项目。
每个点位经营活动限定在现有房屋内,不得在公共区域摆设其他设施,不得占用公共区域经营,违者增加租金(每月10%租金)。
(四)租期:3个月
合同一月一签,最长续租为一年,续租期满后重新进行招商。(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享有承租权)。
(五)参与竞争性招租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具备与进行经营配套服务项目相当的经济实力。
3.具有经营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与商业经营管理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租金
序号 | 点位 | 数量 | 单位 | 面积 (平方米) | 底价 (元/月) | 备注 |
1 | 公园大门口1间 | 1 | 间 | 13.5 | 3000 | |
2 | 盆花园侧面4间 | 4 | 间 | 14.8 | 1500 | |
3 | 鸵鸟馆侧面2层楼1间 | 1 | 间 | 51.43 | 4000 | (含设备) |
4 | 游乐场附近移动餐车 | 1 | 辆 | 12.5 | 2000 | |
5 | 苏铁园附近移动餐车 | 1 | 辆 | 12.5 | 1000 |
(七)联系方式
招租人: ****
联系人:马鑫
联系电话:177****9484
地址:**市**人民街68号4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