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心软装采购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心软装采购补疑3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审因素所投产品认证及质量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经****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以下有效认证:(1)有害物质限量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木制家具、金属家具、椅类(沙发)、床垫)”,此项证书颁发的机构不同,证书名称及认证范围名称略有不同。如证书名称为“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实木家具、人造板家具、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椅类、沙发)、床垫,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对于有害物质限量产品认证证书及认证范围,如名称不一致,****委员会评审认可的能够满足实际要求的证书予以认可。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调整内容。
2.请问专利名称没有“适老”字样,但是专利产品适用老年人,如:拐杖、轮椅、辅助用具等是否可以得分
答:投标人所提供“适老产品专利”须与本次招标需求清单内容相关。详细评分标准“适老产品专利”中专利名称如无“适老”字样,专利说明书中能够说明是适合老年人的产品专利均予以认可。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调整内容。
第二部分:调整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现调整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2.2.2(1) |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 | 软装设计方案 | 8分 | 根据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提供软装的优化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思路、设计说明、平面效果图、各场景效果图、各场景细节展示、各产品效果图等)进行综合评审,完整贴切本次项目的为优秀,比较完整符合的为良好,不完整的为一般。****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软装设计方案优秀,得6<F≤8分; 2.软装设计方案良好,得4<F≤6分; 3.软装设计方案一般,得0<F≤4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适老化家具优化方案 | 9分 | 根据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提供适老化优化设计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深化、适老化特性描述、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对应的生产结构图,包括内部结构说明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软装设计方案优秀,得7<F≤9分; 2.软装设计方案良好,得4<F≤7分; 3.软装设计方案一般,得0<F≤4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家具造型、结构、设计美观新颖,功能符合适老化要求,须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对应的生产结构图,包括内部结构说明等。 | ||
软装适老化能力 | 5分 | 根据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适老化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适应性、舒适性、功能性、耐用性、环保性、人性化)及其适老化成果证明材料,****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适老化能力优秀,得3<F≤5分; 2.适老化能力良好,得2<F≤3分; 3.适老化能力一般,得0<F≤2分; 4.未提供不得分。 注:适老化成果证明材料可提供已完成产品图片及功能说明。 | ||
适老化服务专业人员能力 | 3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家具软装服务专业人员相关证书,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软装家具、适老化服务等相关证书进行综合评审: 1.能力优秀的,得2<F≤3分; 2.能力良好的,得1<F≤2分; 3.能力一般的,得0<F≤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服务专业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材料;(2)社保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人员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
供货、安装 及售后服务 方案 | 9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生产、运输、安装计划、质保内容及期限、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技术承诺、售后服务人员配备规模、备品备件储备情况、质保期满后的维保成本收取等主要方面),由评委会进行综合比较评审: 1.方案内容全面可行,内容详细,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得7<F≤9分; 2.方案内容基本全面,内容相对完整详细,能够基本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得4<F≤7分; 3.方案内容能够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要求,得0<F≤4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2.2.2(2) |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 | 9分 | 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软装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注:(1)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可作为加分业绩; (2)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以及对应合同付款的部分(不少于合同总金额70%)发票扫描件,若以上材料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及采购内容的,应另附合同甲方(或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无法体现采购内容的须同时提供相关采购清单予以佐证; (3)业绩证明资料其他要求同第二章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 (4)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详细审查)数量:3个。 |
投标人生产设备 | 3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下列设备: 1.UV底漆面漆辊涂线; 2.自动喷涂线配喷涂机器人; 3.七通道家具力学试验机; 每具有一项设备,得1分,满分3分。 注:1.若为自有设备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图片和购置发票(发票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及设备名称)扫描件; 2.若为租赁设备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图片和租赁合同扫描件。 3.因生产厂家对生产设备的名称无法做到统一,故若提供的生产设备与上述评分项中的生产设备名称不一致,但实为具有相同功能的生产设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设备官网截图或设备彩页或设备铭牌或生产厂商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与上述评分项所要求的同一种设备进行评审。 | ||
所投产品认证及质量要求 | 4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以下有效证书: (1)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或有害物质限量产品认证证书或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须包含:木制家具、金属家具、椅类(沙发)、床垫; (2)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或者中国 环保标志产品认证(CQC); 每提供一份认证证书得2分,满分4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对于第(1)项认证证书及认证范围,如名称不一致,****委员会评审认可的能够满足实际要求的证书予以认可。 | ||
适老产品 专利 | 6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获得适老产品专利证书的,每一项得2分,满分6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网站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专利证书中须包含适老产品名称; (2)同时提供适老产品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须包含产品适老功能介绍。 | ||
投标人资信、认证 | 6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经****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本项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 ||
质量保障+原材料检测报告 | 8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提供所投产品的以下原材料的检测报告: 1.海绵; 2.油漆; 3.纤维板; 4.胶粘剂; 5.皮革; 6.布料; 7.窗帘及隔帘; 8.PVC封边; 每提供上述1种成品检测报告的,得1分,满分8分。 注:所投产品原材料以满足本次招标清单内技术参数及等级要求为前提,检测报告须为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检测报告扫描件。 | ||
2.2.2(3) | 报价文件评分标准 | 价格分 | 30分 | ①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②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③评标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F。 其中:F是价格分的满分值。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业绩评审要求 | 1.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2.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列明的业绩序号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如未填写序号或序号填写错误,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表格中列明的业绩从上到下进行评审),且仅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规定数量的业绩,超出规定数量部分或未在表中列明的业绩均不作为详细评审标准予以评审。 |
2.关于清单及其他问题详见本项目补疑1内容。
第三部分:延期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现调整为:2025年01月20日11时00分(**时间)。
2.开标地点现调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3号开标室。
3.因本项目前期有开标暂停情况,现免收投标保证金,前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评标结束后及时退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新站区魏武路与李湾路**向北150米
联系人:陶工
电 话:0551-****72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862、****3831
2025年01月0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