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排涝专项规划(2024~2035)比选邀请公告
****对其湘**区城市排涝专项规划(2024~2035)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区城市排涝专项规划(2024~2035)项目
2、招标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300000 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二、采购人的采购****政府采购政策:
| 编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 1 | **区城市排涝专项规划(2024~2035)项目 | 1项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2.3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应派驻满足本项目任务足够数量的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参与本项目各项服务编制工作,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未按投标承诺派驻设计代表,将按违约处理。
2.4依据《****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办〔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自2025年01月03日起至2025年01月09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水利局获取比选文件。各投标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办理。比选文件售价:0元/套。
2、澄清答疑采用纸质发布方式。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0日(星期五)9时30分(**时间),****水利局会议室。未密封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次邀请****水利局官网上进行公示。
2.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或比选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文件之日或比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中心8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31-****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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