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民政局关于旬阳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示范点道路和街巷命名(更名)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71号)、民政部《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民函〔2023〕47号)和《**省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公告办法》(陕民发〔2022〕120号)、《**市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公告工作规程(试行)》(旬民发〔2024〕77号)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2024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审批**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示范点的道路和街巷命名(更名)103条(9个示范点新命名101条、**因区间调整而更名2条,详见附表)。批复文件名称:****政府《关于**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示范点道路和街巷命名(更名)的批复》,批复文号:旬政函〔2025〕1号,批复时间:2025年1月2日,现予公告。
批准的道路和街巷名称为标准地名,自批复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市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政府按照标准地名编制标准地址,****社区)牌、街路巷牌、门(楼)牌等标志,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市级****人民政府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在各类标志标识、法律文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各个领域,规范使用标准地名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示范点道路和街巷命名更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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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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