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2025年宁河区国省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TZC2024048)公开招标公告
**** 2025年**区国省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3日 项目概况 2025年**区国省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养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区**路4668****创业园21-B商务楼南 1014 房间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4日 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区国省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养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156.0万元 最高限价:2156.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2)查询的截止时间为评标开始前。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相关证件;(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3日到 2025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区**路4668****创业园21-B商务楼南 1014 房间 方式: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文件费用,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24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新区**路4668****创业园21-B商务楼南 1014 房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芦台镇**路33号 联系方式:022-****1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津滨大道55号-2412 联系方式:138****4638、185****9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8****4638、185****911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2025年0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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