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发改字〔2024〕214号
****建设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省**市**县乡村**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至**公路县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石住建文〔2024〕63号)《**县污水特许经营权融资和乡村**PPP****小组会议纪要》(石污水和**PPP项目字〔2024〕2号)、根据《****发改委关于**县乡村**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石发改函〔2021〕175号)编制的初步设计文****集团****公司对初步设计出具的《**省**市**县乡村**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至**公路县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村**街,起点桩号K11+900,经上联坊、杨坊村,终点位于**乡**二桥桥头,终点桩号K19+916,全长8.016公里。全线按四级公路Ⅰ类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 Km/h,路基宽7.5米,行车道宽2×3.25米,土路肩宽2×0.5米,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
二、关于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铺设相关设计。
三、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概算投资2920.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64.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16.45万元,基本预备费139.05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件。
四、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及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五、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省**市**县乡村**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至**公路县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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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省**市**县乡村**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至**公路县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
建筑安装工程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工程费用 | 1964.64 | 0 | 1964.64 |
1 | 临时工程 | 20.11 | 20.11 | |
2 | 路基工程 | 714.33 | 714.33 | |
3 | 路面工程 | 800.2 | 800.2 | |
4 | 桥梁涵洞工程 | 176.39 | 176.39 | |
5 | 交叉工程 | 34.35 | 34.35 | |
6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58.72 | 58.72 | |
7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66.86 | 66.86 | |
8 | 专项费用 | 93.68 | 93.68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816.45 | 816.45 | |
1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 628.16 | 628.16 | |
2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121.52 | 121.52 | |
3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46.98 | 46.98 | |
4 | 专项评价费 | 8.02 | 8.02 | |
5 | 生产准备费 | 2.32 | 2.32 | |
6 | 工程保通费 | 1.6 | 1.6 | |
7 | 工程保险费 | 7.86 | 7.86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139.06 | 139.06 | |
四 | 总概算 | 1964.64 | 955.51 | 29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