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永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兴镇冠山村跃飞家庭农场山茶油加工设施农项目的批复
****关于同意******农场山茶油加工设施农项目的批复
永政〔2024〕57号
****关于同意******农场山茶油加工设施农项目的批复
****农场:
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促进乡村**,根据《******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43号)文件要求,经我镇研究,同意******农场山茶油加工设施农项目使用冠山村上排土地,用地总面积0.2397公顷,其中林业用地0.2397公顷。根据签订的协议,使用年限:2024年9月10日至2043年9月9日,请你单位严格遵守《******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43号)文件相关规定,禁止改变设施农业用途。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涉及矿产**,****政府和**县自然**部门报告,并按法定程序处置。
****
2024年11月27日
抄送:******局、****农业农村局。 |
****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印发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